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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始报名!2023年东莞市厚街镇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公布

发布日期:2023/5/17 9:55:33 浏览:55

来源时间为:2023-05-16

今天上午,2023年东莞市厚街镇义务教育招生办法正式公布。从今天上午10点起,该镇义务教育开始在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7:30(逾期招生平台将自动关闭),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厚街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以户籍为依据,按照免试入学、结合居住地(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且产权属学生父或母所有)、入户厚街时间先后顺序、相对就近、周边调配等原则,将各类适龄学生统筹安排至各公办小学入读。

其中厚街镇户籍适龄学生今天(5月16日)10:00开始在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7:30(逾期招生平台将自动关闭)。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等,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复审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在此,特别提醒厚街湖景社区适龄儿童家长,若(独立户、集体户)申请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在“是否学区生”栏,须选择“否”,填报3个公办学校志愿,并在“补充资料”栏上传申请人父或母的自有房产证明(含自建房)、哥哥姐姐在非毕业班就读的学籍证明等佐证材料,如不能提供居住地址有效产权证明的,则根据申请方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结合志愿填报情况安排。

跨学区和湖景社区申请人志愿学位安排说明:优先满足学区生后,再结合剩余学位的数量,按志愿依次录取。若第一志愿申请学校无剩余学位,则按第二志愿录取;若第二志愿申请学校无剩余学位,则按第三志愿录取;若三个志愿申请学校均无剩余学位,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录取;由于今年户籍学生剧增,镇中心区学位紧张,申请人要科学、合理填报公办学校志愿,对不符合申请中心区学位的申请人,将被统筹安排至中心区的周边公办学校(三屯小学、河田小学、新塘小学、涌口小学等)。

厚街镇还同步公布符合东莞市、厚街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学生入学办法以及积分入学非东莞户籍适龄学生的入学办法。

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厚街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今天(5月16日)10:00开始在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7:30(逾期招生平台将自动关闭)。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等,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复审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申请人应于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在“志愿类别”栏目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一项或多项学位。

(1)申请人是厚街镇公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是否学区生”栏,若选择“是”,则无须填报公办学校志愿,直接安排至毕业小学对应的公办初中,公办初中对应招生范围详见如下:

备注:若本学区公办初中学位不能全部满足对应学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需求,部分学生将被调剂至镇内其他公办初中。

(2)申请人在厚街镇外就读小学或申请跨学区的公办初中,在“是否学区生”栏,选择“否”,填报2所公办初中志愿,并在“补充资料”栏上传申请人父或母的自有房产证明(含自建房)等佐证材料。

(3)跨学区学位安排说明:根据申请人父或母的自有房产(含自建房)、入户厚街镇时间的先后顺序、学位数量等情况,统筹安排至厚街镇公办初中。

在厚街镇外就读小学、申请跨学区入读公办学校的初中一年级适龄学生,须在6月4日-12日凭预约号到厚街镇政务中心招生入学咨询窗口提交申请表(识别下方二维码可下载)及申请人和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出生证明、申请人父或母的自有房产证明(含自建房)等佐证材料。

厚街镇还同步公布符合东莞市、厚街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学生入学办法以及积分入学非东莞户籍适龄学生的入学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

厚街镇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户籍适龄学生和非户籍适龄学生。其中户籍适龄学生可直接申报该镇民办学校;非户籍适龄学生: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户籍学生可选择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方”),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其中: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学生,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网上填报志愿。

厚街镇教育中心在招生明确要求,各民办学校要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开展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及“电脑派位”。

公布录取结果

公办学校:厚街镇教育部门于2023年7月5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民办学校:东莞市教育局于2023年7月5日进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8日—10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学生)。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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